1. 学生上课前应将手机按学号后两位放入对应的手机袋中,本次课结束后方可使用手机。
2. 选修课任课教师指定课代表,学生将手机按课代表指定的手机袋位置存放。
3. 留级、休学、退学、转专业的学生,学习委员提前向任课老师说明,并根据情况指定
4. 请假的同学,班干部应将其有辅导员或分管领导签字的请假条按学号后两位放入对应的手机袋中。
5. 任课教师上课前应查看手机袋,记录学生到课情况。
6. 任课教师在上课过程中发现学生使用手机,应予以没收,课后交给辅导员并说明情况,辅导员按有关规定对该生予以处理。
7. 学建委委员每周随机抽查手机存放情况两次,抽查时间为每日8:50-9:00、10:50-11:00、14:50-15:00、16:50-17:00。
8. 系教风学风督察组每周随机深入课堂检查手机存放情况两次。